|
兴国县脐橙协会重组的启示
来源:刘世俊 谢媛兰 温文 浏览次数: 加入时间:2007-11-29 ·双击滚屏· [字体:大 中 小]

合作社员正在挑运采摘的脐橙。 脐橙协会患上“冷热失调”症
兴国县曾掀起过两轮脐橙开发高潮。第一轮高潮由于沿袭了过去大集体、大包干的经营机制,加上技术服务不到位和严重旱冻,果树的成园率很低。第二轮高潮是在2002年,由于吸取了第一轮开发的经验教训,绝大部分果园明晰了产权,果树的成园率达到95%以上。随着该县脐橙种植规模的迅速扩大,广大果农形成一种共同的想法:有必要成立脐橙协会,通过协会解决技术、销售等问题,共同应对市场风险。乍一看,机构和网络都很健全,但实际运行却不尽如人意。
谢海源是崇贤乡的脐橙大户,有200多亩果园。他曾因邻近果园公共道路维修难、劳力紧缺调配难、脐橙销售价格不统一等问题而苦恼,于是便邀请当地的脐橙大户多次商议筹建协会事宜,但因果农缺乏信任、协会负责人缺乏利益等,使很多重要事项都议而未决。后来,他又参加了方太乡脐橙协会组建,所遇到的情况几乎同崇贤乡一样。2005年,在县果业局的牵头操办下,兴国县脐橙协会成立,谢海源成为县级协会的副会长。大家都对脐橙协会寄予厚望。可是运作两年来,协会除召开了几次议而未决的会议,并没有实质的举措,会员和非会员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大家对脐橙协会预期之高,与实际效果之低反衬,真可谓“冷热失调”。
脐橙协会成立为何事与愿违?谢海源分析认为,在于脐橙协会的先天不足。第一,协会没有市场主体资格,无法参与市场竞争。第二,协会缺乏主心骨。一般来说,谁能得到最大利益,谁就会最热心,谁就能够成为主心骨。众多果农组成的松散型协会,很难说谁是最大利益获得者。第三,协会缺乏利益联结保障。由于协会是松散型的,虽然在成立之初都有利益联结作为设立协会的要件,但是所约定的利益谁来保障?这也是脐橙协会很多重要事项议而未决的重要原因。久而久之,脐橙协会也就因“能耐小、作用少”而徒有虚名,形同虚设。
合作社点亮果农致富梦
今年,兴国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引导脐橙协会向专业合作社方向重组,由县果业局牵线搭桥,成立了将军红赣南脐橙合作社,有53名符合入社条件的果农正式成为了会员,确定了合作社股金规模,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会,由谢海源任理事长,一名果农和将军红集团公司代表任副理事长,另外两名果业大户任理事。合作社一成立就放眼国际市场,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技术、统一用肥用药、统一果园管理、统一销售”的模式进行集中管理,按照绿色无公害的要求联合发展脐橙产业。以合作社为纽带,组织了6个采果队和6个运输队对社员的果园进行统一采摘、统一销售,果农只需要全身心投入种植,不用担心技术、销售。同时,合作社把农民分散的生产组织起来,联合闯市场、找“订单”,大大拓宽了销售渠道。目前,已有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瑞兴农业有限公司、中山杨氏公司以及上海等地的水果批发商前来与合作社洽谈脐橙销售事宜。通过合作社这一平台,兴国县高兴镇蒙山1200多亩有机脐橙在未上市前就被上海客户订购一空,将军红集团公司在北京有五大超市为其销售脐橙……兴国的脐橙已经远销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大都市。
协会重组的有益探索
据谢海源介绍,新成立的将军红赣南脐橙合作社同原来的脐橙协会具有很大的不同,恰好弥补了之前协会的不足。
有市场主体资格。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合作社作为有市场主体资格的法人,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有龙头企业作依托。将军红集团公司是一家有一定知名度的果业省级龙头企业。在脐橙销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也拥有广阔的市场。特别是该公司已经建成了法国进口全自动分级包装生产线和目前我国技术含量最高的万吨气调保鲜库,每年购销脐橙量在万吨以上,解除了合作社销售方面的后顾之忧。
有相互联系制约的利益保障机制。将军红集团公司为兴国县将军红赣南脐橙合作社提供销售保障,合作社则为将军红集团公司建立了稳固的脐橙基地,社员之间则依据章程,权利义务明确,利益紧密相连。根据将军红集团公司的承诺,合作社将以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0.1元的价格敞开收购脐橙,入社会员年终还享受分红,广大社员将很快感受到入社的好处,下一步还将在生产标准、物技服务等方面进行统一。今后,随着国家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越来越多,社员能够收获的利益将越来越大。
|